創(chuàng)新、巨頭、大眾和監(jiān)管 ——如何與大型科技平臺共處

李翔2020-11-11 18:40

世界范圍內正在迎來一場新的反巨型公司浪潮。在美國,熱鬧喧嘩的總統(tǒng)大選之前,幾大互聯(lián)網平臺的CEO和創(chuàng)始人們先后接受了國會的質詢。在中國,商業(yè)領域最勁爆的新聞,是螞蟻集團的IPO被暫緩進行。

監(jiān)管的舉措自有其考量。但是,在這兩個行為背后,都涌動著澎湃的公眾輿論,以及圍繞著平臺公司和巨富的喧囂辯論。這些討論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這些大型平臺公司對社會的外部化影響,這一點在美國討論很多的是,包括臉書、谷歌和推特這樣的公司在假新聞上發(fā)揮的作用,這在中國并未凸顯,但肯定也會存在;

這些新興平臺公司進行大規(guī)模的數據收集,隨之帶來對數據所有權和個人隱私權的討論,這一點在中國和美國都存在;

對于大型平臺公司壟斷的討論,以及由此延伸出的如何監(jiān)管和治理這些新型公司的討論,這一點同樣在中美都存在;

以及,由于大型平臺公司呈現出的大者越大強者恒強的態(tài)勢,引發(fā)了人們對于貧富分化的擔憂。在美國,貧富分化問題已經被認為是四年前特朗普當選總統(tǒng)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在像赫拉利的《未來簡史》這樣的書里,未來也被描繪的有些灰暗,擁有數據技術和人工智能技術的大型平臺一騎絕塵,而絕大部分人會陷入像今天的美國制造業(yè)工人那樣的絕望境地。

這些問題是否注定無解?應該怎么對待這些巨型公司?要回答這些問題,可以回到歷史中去看一看:為什么圍繞這些巨型公司的問題會出現,以及在過去,這些問題是如何得到解決的。

巨型公司為什么會出現

需要回答的第一個問題是:巨型公司為什么會出現,這是經濟發(fā)展的必然嗎?

對于是不是必然會出現的問題,答案是一個響亮的yes。巨型公司的出現,幾乎是伴隨經濟增長的一個必然現象。

如果熟悉人類經濟發(fā)展的歷史,你肯定已經了解下面這個判斷:我們今天習以為常的增長,其實只是最近300年才發(fā)生的現象。經濟學家和歷史學家們都熟悉那條突然變陡峭的經濟增長曲線。無論以什么樣的標準來衡量人類的經濟發(fā)展和財富增長,1800年之前的發(fā)展曲線都是非常平緩的,僅僅是在1800年之后,這條曲線才開始非常陡峭地向上。盡管在1800年之后,人類經歷過兩次世界大戰(zhàn),經歷過像1929年大蕭條那樣的經濟危機。

1800年之后的戰(zhàn)爭和蕭條,在陡峭的增長曲線上,只帶來了很小的波瀾,幾乎沒有影響整個人類財富的增長速度和增長規(guī)模。也是出于這個理由,股神巴菲特才會說,從長期來看,想做空美國經濟,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美國在第二次工業(yè)革命之后一直是全球經濟增長的火車頭。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答案并不陌生:技術革命。具體而言就是,從英國開始的第一次工業(yè)革命,以及主要發(fā)生在美國的第二次工業(yè)革命。

一直到今天,全人類仍然受益于工業(yè)革命的成果。這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把絕大部分地區(qū)聯(lián)系到一起的鐵路和公路網絡;仍然在扮演主要動力來源的石油和內燃機技術;鋼鐵和因為鋼鐵而產生了很大進步的建筑和制造技術;電和在電的基礎上出現的種種家用電器和工業(yè)流水線;水、燃氣和暖氣網絡……

與工業(yè)革命同時出現的,是一群美國巨富。這個名單包括石油巨頭洛克菲勒、鋼鐵巨頭卡內基、航運與鐵路大亨范德比爾特、鐵路與電報大亨古爾德、金融巨頭摩根、汽車巨頭亨利·福特等等。其中一些巨頭創(chuàng)辦的公司,直到今天仍然屬于全世界規(guī)模最大的公司行列。比如從洛克菲勒的標準石油公司拆分出來的??松梨?,皮爾龐特·摩根創(chuàng)辦的摩根大通和摩根士丹利(同樣,是由于監(jiān)管的原因分裂成這兩家公司),摩根主導成立的通用電氣,以及亨利·福特創(chuàng)辦的福特汽車。

為什么這些人能夠成為巨富?為什么這些人創(chuàng)辦的公司能成為巨型公司?這與技術發(fā)展和經濟增長的邏輯有關。

沒有人會否認,技術發(fā)展是具有不可預見性的。舉個例子,在洛克菲勒進入石油業(yè)的過程里,石油行業(yè)不止一次遇到危機。這些危機包括人們認為石油的儲藏已經不足、石油的用途有限等等。但是像洛克菲勒這樣的企業(yè)家,憑借著遠見或者說樂觀,不斷投入資本到這個行業(yè),再加上他自身擁有的企業(yè)家才能,最終在推動這個行業(yè)發(fā)展的同時,也統(tǒng)治了這個行業(yè),成為人類歷史上最富有的人。

技術的不確定性注定了只有少部分人可以押中技術增長的寶,注定會讓個別人享受到技術創(chuàng)造出的財富中的很大一部分。同時,經濟發(fā)展的一個邏輯是:強者確實會越強,因為有規(guī)模效應的存在。

仍然以洛克菲勒為例。洛克菲勒意識到,無數分散的小煉油廠只會造成浪費和石油價格的不穩(wěn)定。于是,他決定不斷兼并小的煉油廠,以此來穩(wěn)定油價,并杜絕浪費。有了規(guī)模之后,他還可以在跟鐵路公司的談判中,享受到更低的運費。有了更多的利潤之后,他又可以投入更多的錢去研究更為先進的石油提純技術。

規(guī)模帶給他方方面面的優(yōu)勢,無論是成本上的還是在行業(yè)上下游的議價能力上的。這些優(yōu)勢會轉化成利潤,而利潤又能轉化成進一步的優(yōu)勢。如此,形成一個不斷加強的正反饋循環(huán),結果就是大者越大強者恒強。

為什么平臺會越來越強

標準石油在當時是一個人們前所未聞的巨型公司。這個公司并沒有什么政治上的特權或者獨家經營權,就像之前荷蘭或英國的東印度公司那樣。它的確跟一些腐敗的政治家有聯(lián)系,但是這在當時的美國其實司空見慣。

洛克菲勒能夠成為人類歷史上最富有的人,標準石油公司能夠成為歷史上規(guī)模最大的公司之一,不是因為他享有什么獨家經營權,是因為他在技術的不確定性中押對了寶,他在所有人意識到石油是工業(yè)革命最為基礎的產品之前,就意識到了這一點,然后在這個領域不斷投入;是因為經濟增長和財富創(chuàng)造的邏輯中本身就有的大者越大強者恒強邏輯;還因為洛克菲勒做了一個重要的組織上的創(chuàng)新。

這個創(chuàng)新被稱為托拉斯,已經成為壟斷的代名詞。其實通俗而言,就是洛克菲勒通過控股公司的形式,不斷兼并整合,把分布在美國不同州的石油公司合并起來,形成了一個巨無霸公司。據說洛克菲勒曾經很憤怒地說過一句話:“你們稱之為壟斷,我稱之為創(chuàng)新。”無論這句話是否真的是洛克菲勒說的,它的確有幾分道理。

不過,今天的大型科技平臺公司的競爭力之強,讓曾經的標準石油公司、紐約中央鐵路、卡內基鋼鐵公司、福特汽車公司都會相形見絀。

為什么會這樣呢?原因在于,除了傳統(tǒng)的規(guī)模效應大者越大之外,新的平臺型公司還長出了另外兩個能力:一個能力叫網絡效應,另一個能力叫數據智能。

網絡效應遠比規(guī)模效應要強大。最強大的工業(yè)公司也不可能做到一統(tǒng)天下。以工業(yè)時代最強大的汽車工業(yè)為例,規(guī)模效應發(fā)揮到極致,也仍然有數家汽車公司在市場上并存和競爭,比如美國的通用、福特、克萊斯勒;德國的寶馬、奔馳、大眾;日本的豐田、本田、日產等等。而網絡效應的可怕之處在于,它真的能夠在市場上形成一家獨大的格局,比如電腦操作系統(tǒng)的微軟、搜索引擎的谷歌和百度、社交網絡的臉書和微信。

網絡效應的存在,讓市場上的頭部玩家可以占有70%甚至90%的份額,而其他可能僅僅是因為運氣不好或者時機不好的競爭者,只能分享剩余的10%到30%的市場份額。

當然,今天不是所有的大型科技平臺都享有純粹意義上的網絡效應。最典型的就是電子商務公司,亞馬遜并沒有像臉書那樣的網絡效應,淘寶也不如微信那樣幾乎可以做到免于競爭,但是,它們的股價和市值也都越來越高。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們有強大的數據智能能力。越多的商家在亞馬遜和淘寶上開店賣貨,越多的消費者到亞馬遜和淘寶上買東西,讓這兩個平臺享有了規(guī)模效應,還得到了商家的經營數據和用戶的購買數據。

先進的算法技術加上越來越多的購物數據和經營數據,自然讓平臺越來越了解消費者的購物習慣,以及商家的經營狀況。這是為什么亞馬遜和淘寶能夠越來越了解你,總能推薦你想買的商品給你的原因,也是淘寶的關聯(lián)公司螞蟻為什么能不需要任何抵押物,也不需要派人做信用調查,就可以給商家發(fā)放貸款的原因。

關于大的科技平臺為什么越來越強大,股價和市值越來越高,有很多的理由,但是,網絡效應和數據智能可能才是最根本的原因。

因為有網絡效應和數據智能的加持,其他公司根本不可能是它們的對手。網絡效應讓一個平臺對它的用戶擁有極大黏性,數據智能讓一個平臺的學習能力遠超過其他物種。網絡效應意味著如果你想停止使用臉書和微信,那就意味著你跟朋友和同事的溝通成本急劇上升,意味著你可能被隔絕在社交關系之外;數據智能意味著,一個傳統(tǒng)的商店想要跟亞馬遜和淘寶競爭,就像一個圍棋選手意圖挑戰(zhàn)AlphaGo。

治理巨頭或如何與巨頭共處

我在文章的開頭提出了一系列跟這些巨頭相關的問題:如何處理巨頭公司的外部性問題、數據的所有權和個人的隱私權問題、巨頭是否會壓制創(chuàng)新問題,以及跟巨頭相伴出現的財富集中度問題。這些問題歸根結底都是一個問題:我們,絕大多數的普通人類,如何與巨頭共處。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覺得有必要先破除一些對于巨頭的常見誤解。

誤解之一:巨頭享有的市場地位,要歸咎于特權。

在最近針對螞蟻集團的批評中,就有一種聲音指出,螞蟻集團獲益于權勢集團。其實看了前面的文字,你就會知道,今天像螞蟻這樣的平臺公司,由于它的數據智能能力,傳統(tǒng)的金融巨頭在它面前并不是對手,它完全沒有必要去借助于數據智能和網絡效應之外的力量。即使大的科技平臺真有必要去進行政治游說,那也是為了克服非競爭因素的其他障礙。這可以解釋為什么在美國,谷歌成了在華盛頓最積極和投入最大的游說公司之一。

誤解之二:巨頭能夠聚斂起巨大的財富,是因為他們對普通人進行了剝削。

事實上,巨大的財富之所以出現,絕對不是因為對財富進行了重新排列組合。這種排列組合的生命力是非常脆弱的。巨富產生的邏輯,其實是整個社會創(chuàng)造出了海量的財富,在其中,有一些人分享到的財富比其他人更多。從這個意義上講,財富并不是在集中,而是有些人、有些公司在財富的增量中,分享到了更多而已。

現在回到這個問題:如何處理巨型公司和巨富的外部性問題?或者說,如何跟巨頭和巨富共處?請注意,這里說的是“共處”。巨型公司本身不僅是經濟發(fā)展和技術進步的產物,在巨型公司之所以形成的正向反饋循環(huán)中,它們也在推動著經濟發(fā)展和技術進步。

從歷史上來看,嘗試“馴服”巨型公司,存在兩條路徑:公眾輿論的壓力和政府治理水平的提升。

先來看第一條路徑,也就是公眾輿論的壓力。對于洛克菲勒那一代的巨頭,或者用更貶義的稱謂“強盜大亨”,其實最開始的壓力正來自于公眾輿論。出版業(yè)巨頭麥克盧爾,以及更加知名的報業(yè)大亨,比如普利策和赫斯特,是那一代巨頭的同時代人。其中像普利策與赫斯特還因為出版報紙,并且革新了報紙的商業(yè)模式而賺到大錢——這種商業(yè)模式的革新簡單而言就是降低售價擴大讀者群,然后通過廣告賺錢。

對于他們而言,沒有什么比報道新興的巨富們更能獲得讀者注意的了。這些報道中有對巨富們奢華生活和流言蜚語的報道,而更有殺傷力的則是對巨富們的丑聞和黑幕的報道。其中最有名的系列報道,是調查記者艾達·塔貝爾對洛克菲勒和標準石油公司的報道。

塔貝爾的父親以前是一名小的煉油商,在標準石油公司崛起的過程中破產。塔貝爾的報道中,有些細節(jié)后來已經證明是不真實的,但是在當時卻掀起了公眾對洛克菲勒的怒火。她的報道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主導著大眾對洛克菲勒的刻板印象。塔貝爾把洛克菲勒的形象,從一名白手起家的企業(yè)家和美國英雄,變成了一個欺壓中小企業(yè)主的強盜大亨和殘酷競爭者。

找不到任何確切的證據可以證明,如果沒有公眾輿論的反彈,洛克菲勒后來向慈善事業(yè)的轉型是否會如此徹底。但是毫無疑問,在洛克菲勒的下半生,他變成了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慈善家之一。他和另一位同時代的巨富卡內基,甚至在慈善領域展開了一場競賽。北京的協(xié)和醫(yī)院,當年就是洛克菲勒基金會捐助的。當時,洛克菲勒基金會希望在中國建立起一所世界領先的醫(yī)院和醫(yī)學機構。

第二條路徑是政府治理水平的進步。政府作為人類最重要的組織發(fā)明,它的目的正是為了保證人類社會能夠有條不紊地進步,并且在進步的同時,還能盡量做到公平,照顧好公眾的利益,而不僅僅是個別人的利益。

在洛克菲勒和卡內基那一代巨富和巨型公司崛起的時候,對應的美國政府的治理水平其實并沒有跟上。當時的政府可以說是今天市場派經濟學家理想里的小政府,也就是說,政府基本上什么都不管。

1907年,當美國經濟面對著系統(tǒng)性危機的時候,是皮爾龐特·摩根出手,拯救了美國的金融系統(tǒng),使其免于崩潰。在那之后,監(jiān)管的治理水平才開始提升,并且在摩根財團成員的參與下,創(chuàng)辦了新的監(jiān)管機構美聯(lián)儲。

絕大多數今天我們習以為常的制度,比如最低工資標準、失業(yè)保險制度、食品衛(wèi)生制度等等,全部都是在巨型公司出現之后,政府治理和監(jiān)管水平不斷提升的結果。當然,其中最著名的用來對付這些新型巨頭公司的是反壟斷法。從洛克菲勒的標準石油到比爾·蓋茨的微軟,都曾經接受過反壟斷調查。其中標準石油在當年被要求分拆,而微軟則幸免于難。不過,無論是被分拆的標準石油,還是保持了完整的微軟,在接受過反壟斷調查之后,都變得更加強大了。

今天圍繞著壟斷和反壟斷仍然有很多爭議。但是,反壟斷確實是對于巨頭的一個有力威脅,讓它們不敢過于肆無忌憚地去打擊市場上的競爭對手。比如就有一種觀點認為,雖然微軟最終幸免于被拆分,但是反壟斷的威懾確實讓微軟轉移了注意力,讓之后的互聯(lián)網公司可以在免受微軟威脅的情況下發(fā)展。

在我們的時代

時至今日,我們又開始面對如何與巨型公司共處的問題。也許這個問題并沒有最終的正確答案,但是我想,以下這些論斷或許可以成為討論這個問題的基礎:

第一,這些新型的巨頭,這些科技平臺公司,它們不僅僅是受益于技術進步和經濟增長,它們本身就是技術進步和經濟增長的一部分,它們也在推動著技術進步和經濟增長。它們之所以看上去大者越大,是因為它們本身具有的能力,而非特權。從這一點看,我們沒有必要過于仇視這些巨頭。

第二,治理機構和監(jiān)管機構在面對這些新型的平臺公司時,需要一個可能還比較長的學習曲線。區(qū)別在于,今天的治理和監(jiān)管已經不同于最初面對標準石油和摩根財團時的治理和監(jiān)管。今天的治理和監(jiān)管完全有能力給這些新型的巨頭帶來破壞性的傷害。這未必是好事。這也是為什么治理機構和監(jiān)管機構如此小心翼翼的原因。

第三,新型科技平臺公司的外部性影響中,很多都跟個人有關。在今天,個人無可避免地要同這些平臺公司打交道。這些平臺公司也的確提供了很多的便利和好處給到個人。比如我們可以更方便地跟朋友保持聯(lián)系,也可以買到更加便宜的產品,享受到更便利的服務。

但是,在不斷給出自己的數據、享受到這些便利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時刻提醒自己,不能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平臺公司和監(jiān)管機構身上。如果我們被假新聞和假的社交網絡內容欺騙,其中有我們的責任;如果我們沉浸在買買買或短視頻中不可自拔,其中有我們的責任;如果我們過度借貸消費,讓自己陷入到一場財務危機中,其中有我們的責任。如果我們不想被愚弄,那我們就要承擔起成年人該有的責任,而不是兩手一攤,把所有責任都推給監(jiān)管,把所有罪狀都加給平臺。

第四,平臺和平臺的締造者需要意識到,平臺不受約束的發(fā)展,必然會遇到來自監(jiān)管和大眾的反彈。而緩解這種反彈最好的方式,其實就是自己主動地把更大的社會的維度納入到平臺發(fā)展的考量中,而不僅僅從商業(yè)的角度來思考。直白點說就是,平臺需要承擔更多的在商業(yè)之外的責任。

總之,巨型公司的出現,可以說是技術發(fā)展和經濟增長的必然結果,它們本身就是技術進步和經濟增長的一部分,并且也在推動著技術和經濟的發(fā)展。今天的平臺型公司格外強大,是因為除了傳統(tǒng)的規(guī)模效應之外,它們還具備了網絡效應和數據智能的能力。

在歷史上,人類“馴服”巨型公司,依靠的無非是公眾輿論的壓力和政府治理水平的進步,但是在今天,由于政府和監(jiān)管機構已經很強大,所以要格外謹慎,以免扼殺了平臺公司能帶來的增長和創(chuàng)新。與此同時,在這個過程中,個體也要意識到,自己不能單純地只是把責任推給公司和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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