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城市將成為房地產稅首批試點

陳月芹2021-10-23 21:06

陳月芹/文 10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下稱《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qū)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這意味著房地產稅立法邁出了關鍵性一步。

從2011年在上海、重慶試點推行房產稅,到2013年醞釀房地產稅立法,再到2017年將房地產稅列入五年立法規(guī)劃,至今房地產稅終告落地。

眼下,最受關注的問題是,到底哪些城市將有望成為試點城市呢?

相關方面可能會基于以下的考慮:

第一是應該選擇部分經濟發(fā)達的地區(qū),試點對總體經濟基本面影響不那么大的,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qū)的城市。比如濟南、南京、上海、杭州、廣州、深圳等地。但是北方和南方、東部和西部應該也會有所體現(xiàn)。

第二是過去一段時間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比如深圳、杭州、上海等地,房地產稅一直被某些群體寄予降低房價的預期。

第三,可能要考慮到土地出讓金收入比較高的城市,比如蘇州、杭州、上海等地,看看稅收和土地金之間的平衡效果。

第四,可能還是有較好納稅基礎的城市,比如上海、重慶,已經試點過房產稅的城市,將房地產稅試點,這種可能性也會比較高。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建部等主管部門在北京召開房地產稅座談會,上海、重慶、深圳、杭州、蘇州、濟南共6個城市相關負責人均有參加。

在這次座談會上,相關部委總結了上海、重慶兩個城市房產稅的試點經驗,并向兩個城市了解歷年征收房地產稅數(shù)額、征收過程中阻力及困難等方面事宜。

相關部門還向深圳、杭州、蘇州、濟南等四個城市征詢了“是否支持中央在其所在城市試點征收房地產稅”等問題。

這一項醞釀立法歷時便超過8年的稅種,其立法主要由全國人大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主導制定,住建部、自然資源部負責解決征稅的“技術前提”,即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系統(tǒng),采集房屋登記和交易數(shù)據(jù),實現(xiàn)全國聯(lián)網、實時查詢。

2018年6月,全國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全國聯(lián)網已實現(xiàn),不動產登記體系進入到全面運行階段,網簽備案聯(lián)網、不動產登記工作仍在推進,全國住房信息“一張網”也是住建部近年來的重點工作。

在《決定》發(fā)布后,財政部、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也表示,財政部、稅務總局將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起草房地產稅試點辦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試點各項準備工作。

實際上,房地產稅涵蓋開發(fā)建設、房產交易和持有三大環(huán)節(jié)。房地產稅中的持有環(huán)節(jié)稅,即房產稅,目前只在上海、重慶兩個城市試點。

許多學者將房產稅遇阻的本質歸結為利益調整問題,“征誰的什么稅”、“怎么征”的問題吵了多年,誰也說服不了誰。

具體來說,房地產分房產與地產,房產部分即保有性房產理論上是應該征稅的。但現(xiàn)行土地政策之下,政府在賣地時已經把土地價格和土地使用費算進去了。如何避免重復征稅,是草案經過多年修改仍未有統(tǒng)一口徑的原因之一。

重重阻力之下,開征一項新的稅種,必然首先要先試點,總結經驗,再面向全國推行。而立法程序也將同時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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