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實驗室實行安全分級分類管理

教育風向2024-04-24 13:12

教育風向

經(jīng)濟觀察網(wǎng)訊 近日,教育部印發(fā)《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對高校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管理的責任體系、工作原則、管理要求等作出相關規(guī)定。

其中明確,實驗室安全分級是指根據(jù)實驗室中存在的危險源及其存量進行風險評價,判定本實驗室安全等級。實驗室安全等級可分為Ⅰ、Ⅱ、Ⅲ、Ⅳ級(或紅、橙、黃、藍級),分別對應重大風險、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等級的實驗室。

實驗室安全分類是指依據(jù)實驗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源類別判定實驗室安全類別。同一間實驗室涉及危險源種類較多的,可依據(jù)等級最高的危險源來判定其類別。根據(jù)高校教學與科研的特點,高校實驗室可劃分為化學類、生物類、輻射類、機電類、其他類等類別。

實驗室分級分類結果和所涉及的主要危險源應在實驗室門外的安全信息牌上標明,并及時更新。

實驗室的用途如研究內(nèi)容、危險源類型與數(shù)量等因素發(fā)生變化時,實驗室應立即重新進行危險源辨識和安全風險評價,重新判定實驗室安全類別及級別,如需變更應立即報告所屬二級單位。二級單位應及時修正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管理臺賬,同時報學校備案。高校應及時更新本校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管理臺賬,并定期對實驗室分級分類情況進行復核。

新建、改擴建實驗室時,危險源辨識和安全風險評價應與建設項目同步進行,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工作應與項目同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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