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波聊天記錄”沖上熱搜,網絡掛人的三類法律后果

肖瀟2024-02-05 13:09

脫口秀演員楊波的“出軌風波”還在繼續(xù)。

事情起源于2月1日,一名粉絲發(fā)長文指控楊波在有女朋友的情況下隱瞞戀情,劈腿粉絲,導致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小三”。楊波為笑果文化旗下脫口秀演員,在參加《脫口秀大會》第三季、第四季、第五季的過程中獲得一定關注度,參演了待播都市劇《失笑》。

2月2日,楊波以長文回應,承認在有女朋友的情況和該女子接吻,但否認自己隱瞞了戀情,并稱女方“知三當三”且對自己死纏爛打,“精神不正常”。該長文對女方進行了指名道姓的斥責,包括曝光女方姓名、院系、學校、微信聊天記錄等。

同日,帶有女方姓名的詞條登上微博熱搜。女方隨即否認了“知三當三”,并稱對人身攻擊、泄露個人信息和網暴等行為已經報警。 

2月4日,楊波發(fā)表有輕生傾向的微博。該條微博發(fā)布一小時后,楊波報平安,表示為自己不成熟的行為道歉,并會注銷微博。21記者于4日當晚實測,已經無法搜索到楊波微博賬號和此前發(fā)布的微博。

在持續(xù)發(fā)酵的三天中,事件引發(fā)了大范圍討論。除了名人和粉絲關系不對等、情感不忠等道德問題,隱私曝光也成為一大關注點。記者為此咨詢了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夏海龍,夏海龍?zhí)嵝堰@次事件可能涉及三類法律后果:

第一,擅自曝光他人姓名、學校等信息,屬于典型的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在此前的司法判例中,描述交往細節(jié)的文字、書信、對話視頻,都曾被明確判定為個人隱私。任何未經允許擅自公開對方信息的行為,都可能被視為侵犯隱私。

“判斷侵犯隱私行為的嚴重程度,主要看私人生活被干擾的程度,以及私密信息、私密活動被傳播的范圍。從這個角度講,個人影響力越大、知名度越高,被曝光者的隱私權遭受侵害的嚴重程度就越高。”夏海龍說。

此前有指控學術不端行為的文件在社交平臺流傳,當中也曝光了普通人的個人信息,但跟本次事件有著本質不同。夏海龍指出,后者屬于純粹的私人事務,而前者關乎公共利益。《民法典》的規(guī)定顯示,為社會公共利益實施輿論監(jiān)督等行為,可以合理使用個人信息。涉及公共利益的情況下,曝光行為才有一定合理性。

第二,作為明星,“掛人行為”有可能煽動粉絲進一步網暴。

夏海龍解釋,“在這樣純粹私人糾紛中,局外人很難了解到完全真實的情況。如果當事人不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維權,而是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將私人事務公開化,難免會導致粉絲、網友發(fā)表偏見性言論,很有可能引發(fā)網暴。”但他也坦言,要判斷掛人這一行為是否引起了網絡暴力并追責,目前司法實踐中的相關判例很少。

目前來看,在法律層面上劃分“掛人”和“引發(fā)網暴”的邊界,主要依據(jù)是輿論的規(guī)模、數(shù)量。這意味著有一定影響力的人,尤其應當意識到自己一言一行可能引發(fā)的后果。

網信辦近期注意到了這一問題,將掛人行為歸類于“網絡戾氣”。在2023年11月開展的“清朗·網絡戾氣整治”專項行動中,七類被嚴打的現(xiàn)象中第一類便是:“以揭露、批評等名義惡意‘開盒’‘掛人’,公開他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家庭住址、工作單位、個人照片、社交賬號等個人隱私信息,煽動網民攻擊謾罵?!?相關內容、賬號會依此面臨刪除、封號的后果。

第三,平臺責任。如果當事人向平臺投訴了侵權內容,或者遭受網暴,平臺需要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比如刪除相關其侵權內容。

除此之外,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lián)網法治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劉曉春在此前采訪中曾告訴21記者,爭議性事件登上熱搜、熱榜,會使事件處于高曝光環(huán)節(jié)。比如本次事件中,楊波粉絲的個人信息就兩次登上微博熱搜,無疑會放大被曝光信息的傳播范圍。

考慮到這一點,平臺的角色值得重新探討。劉曉春此前建議,平臺應該調用更多資源,在高流量時期及時干預,做好事前和事中的輿情審核。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肖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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