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新“三包法”落地3個月,“寧修不退換”難題仍待化解

濮振宇2022-03-18 20:49

經濟觀察報 記者 濮振宇 2022年2月23日,河北的寶馬車主馮英(化名)女士在提車次日,遭遇發(fā)動機故障。

根據(jù)馮英在某網絡平臺上的投訴信息,2月23日她駕車行駛了60公里后,車輛提示剎車出現(xiàn)問題請勿駕駛,2月25日她駕車前往4S店途中,車輛方向失靈險些撞車,且發(fā)動機提示出現(xiàn)多項故障。

馮英的用車遭遇,與發(fā)生在2019年的“坐引擎蓋維權”的西安奔馳女車主的情況頗為相似。兩人都是剛提車,車輛就出現(xiàn)了發(fā)動機方面的質量問題。

2019年3月,西安某女士購入一輛奔馳新車,提車當天便發(fā)現(xiàn)車輛存在發(fā)動機漏油等問題。一開始當事4S店不同意女車主的換車訴求。后續(xù),在市場監(jiān)管部門等各方力量介入下,女車主與4S店及車企經過多輪激烈的談判,才成功換了車。

而馮英這次的售后經歷比奔馳女車主要順利得多。經過與4S店方面的直接協(xié)商,馮英很快就獲得了令她滿意的解決方案,3月16日,馮英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4S店并沒有太為難她,目前已經為她更換了新車。

同樣是剛提車就遇到發(fā)動機問題,馮英與西安奔馳女車主的售后經歷卻明顯不同,這背后與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以下簡稱“汽車新三包法”)不無關系。

與2013年版的汽車三包法相比,汽車新三包法增加了七天主要零部件質量問題免費退換車的條款,并將電動汽車納入退換車的保障范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傳統(tǒng)燃油車“三大件”獲得同等待遇。

汽車新三包法,被認為是解決當前眾多汽車消費糾紛的頂層保障性法規(guī),若所有條款都能在實踐中得以落實,那么消費糾紛就會減少很多。然而事實上,伴隨汽車新三包法落地實施的,是一些全新的消費矛盾和糾紛出現(xiàn)。

上述馮英的案例屬于車輛故障的事實非常清楚,能直觀判斷車輛是否符合“七天免費退換車”的條件。現(xiàn)實中許多情況并非如此,當事車主與車企、經銷商之間,對車輛問題的認定存在較大的爭議,車主的退換車訴求不能順利實現(xiàn)。

糾紛化解悄然加速

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里,汽車三包法并沒有“七天免費退換車”相關規(guī)定。當消費者遇到新車故障,與經銷商和車企之間發(fā)生糾紛的案例屢見不鮮,而且往往遷延日久。這些糾紛多數(shù)情況下都是因為法規(guī)不明確所致。經銷商和車企只愿更換或者維修問題零部件,但消費者想要退換車,難以達成一致意見。

現(xiàn)在的情況有了變化。汽車新三包法不僅進一步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降低了部分消費者退換車的難度,也幫助部分4S店加速化解了其與消費者之間的新車質量糾紛。

張麗(化名)是一名天津的歐拉車主,2022年2月11日提車的她,在2月19日一早發(fā)現(xiàn)車輛出現(xiàn)問題,行駛途中突然動力消失,屏幕提示電機系統(tǒng)故障,并差點導致追尾。隨后,張麗要求4S店更換新車,重新上車牌,且能不影響她作為首任車主應享受的電芯終身質保的權益。

在張麗看來,新車出現(xiàn)這樣的問題,性質非常嚴重,“新車開了8天(就)壞了,這確實有點說不過去”,“這個說白了行駛中突然失去動力太嚇人了,在快速路上確實這挺致命的”。

對于張麗換車的相關訴求,4S店方面并不同意。4S店向張麗展示和說明了汽車新三包法的條款。當看到“七天免費退換車”的條款之后,張麗沒再堅持換車的要求,而是接受了4S店提出的更換電機、提供一些補償服務的解決方案。“他(4S店工作人員)說我不符合換車的條件,三包里面那個條件不符合,我當時也看了一眼,確實是不符合換車條件,所以后來我也就不糾結換車這事兒了。”張麗(化名)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

結合汽車新三包法來看,張麗的車輛是在提車后第8天出現(xiàn)問題的,也就是已超出“七天免費退換車”的時間范疇。此外,張麗的車輛也不符合“因質量問題出現(xiàn)轉向系統(tǒng)失效、制動系統(tǒng)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或者動力蓄電池起火”等其他汽車新三包法中退換車的條件。

劉穎(化名)是江蘇的一位奔馳女車主,2021年7月13日她提車當天發(fā)動機故障燈亮起,加油之后行駛300多公里發(fā)動機故障燈還亮,同時車輛抖動怠速,加油無力,換擋頓挫。在購車之后的半年時間里,她的車累計進行了五次維修。“總共才行駛3000多公里,就進店維修五次,平均每個月都要維修,這樣的質量實在存在問題。”劉穎于2022年1月17日在某網絡平臺上投訴奔馳,要求退車。近日,劉穎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經過協(xié)商,4S店最終為她辦理了退車和退款。

優(yōu)先維修的利益邏輯

盡管馮英的退換車經歷相對順利,但并非所有車主都能如她一樣幸運。按照馮英的說法,4S店方面希望先通過維修來解決問題,車企起初也并不愿意退換車,只是后續(xù)在她的主動要求下,4S店才同意退換車的方案。

為什么在面對與客戶的新車質量糾紛時,車企和4S店更青睞維修的選項,而非退換車的選項?對于這一問題,多位汽車主機廠人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分析稱,這本質上是一個利益問題,對于車企以及4S店而言,整車退換需要花費的成本和精力,遠高于維修。

某車企內部人士曾新寧(化名)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對廠家與經銷商來說,交過車款、開具發(fā)票后車輛物權就發(fā)生了轉移,車輛進入了售后流程,退還車就非常麻煩,并且還有法律風險。所謂法律風險是指,一旦廠家答應退車,客戶可能會進一步追究問題,可能會考慮有沒有質量瑕疵瞞報造成退換車,進而要求“退一賠三”。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更換、退貨的家用汽車產品再次銷售的,應當經檢驗合格并明示該車是“三包換退車”以及更換、退貨的原因。換句話說,退換回來的車輛只能作為二手車重新進入市場銷售。

汽車行業(yè)資深分析師梅松林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退換的車立刻就變成了二手車,車企損失成本高。

“成本的考慮肯定是一方面,換車肯定要換新車,那么車企內部就算一輛整車的成本,這個壓力還是挺大的,跟維修成本沒法比。”某車企內部人士韋銘(化名)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這個度也很難掌握的,如果給一個用戶換車了,其他用戶是修還是換?執(zhí)行層面無法決策。另外,財務流程會造成混亂,整車銷售涉及到內部核銷流程,車企賣出去一輛車,內部核銷的財務流程就結束了,但如果新車退回變二手車,將會帶來非常復雜的一個流程。”

另一家車企的內部人士金岳成(化名)則從經銷商的角度,分析了為什么4S店不愿退換車。“退換車會影響經銷商從廠家處獲得的獎勵等利益,還會涉及到車輛保險、金融、裝飾等等一些4S店負責的項目,客戶在退車同時,可能還會要求4S店額外補償這些項目的損失。”

舉證難仍是“攔路虎”

汽車新三包法中“七天免費退換車”條款的規(guī)定原文是,“家用汽車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出現(xiàn)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fā)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銷售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選擇予以免費換車或者退車”。

而有些車主正是在質量問題的認定上,與4S店和車企存在分歧。2021年12月2日,某合資品牌車主李先生在提車當天就發(fā)現(xiàn),車輛存在發(fā)動機噪音大等問題。4S店方面也承認這屬于故障,但只愿意拆件嘗試排除故障,車主則希望退車。車企方面認為這無關安全隱患,車輛可以繼續(xù)使用。目前,車主與4S店以及汽車廠家仍在溝通協(xié)商中。“用戶和經銷商及廠商對車輛問題的認定不一致,常常是因為問題的舉證難、鑒定難,所涉及的費用和時間成本也較高。經常出現(xiàn)的一個矛盾焦點在于,質量問題起因是用戶的使用不當還是產品自身的原因。”梅松林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

某不愿具名的汽車行業(yè)分析師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就目前而言,消費者處于弱勢一方,維權本身需要較高的時間成本乃至資金成本,而4S店拖延時間、推脫責任的風險和成本卻較低,這導致了消費者的車輛即便符合“七天免費退換車”條款要求,要想退換也仍可能遭遇阻礙。“沒有辦法,我是普通人,有家有業(yè)的,天天跟他在那耗,耗不起。不可能跟他們打官司,我沒有那時間的。”張麗也表示,在新車出現(xiàn)問題后,他最初希望向4S店方面索賠1萬元,但最終結果是4S店只答應補償她300元,而她只能勉強答應。

在梅松林看來,隨著智能汽車的普及、汽車黑匣子EDR的國標要求、以及汽車運行數(shù)據(jù)的第三方存儲,在汽車三包問題上無法鑒定或舉證的案例會大幅度減少。

根據(jù)《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國新生產的乘用車需要強制安裝EDR(汽車事件數(shù)據(jù)記錄系統(tǒng))或配備符合規(guī)定的DVR(車載視頻行駛記錄系統(tǒng))。EDR就是汽車“黑匣子”,其所記錄的數(shù)據(jù)信息,可以用于汽車事故分析,判定事故的原因,避免車企和車主對事故歸因互相推諉。

(本報記者周菊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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