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總局等三部門:開展“體育賽事進景區(qū)、進街區(qū)、進商圈” 活動

經觀要聞2024-03-28 11:09

經觀要聞

經濟觀察網訊 據國家體育總局網站消息,3月28日,體育總局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fā)布《關于開展“體育賽事進景區(qū)、進街區(qū)、進商圈” 活動的通知》。要求體育總局有關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有關全國性體育社會組織以及各地體育、商務、文化和旅游部門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需制宜,結合運動項目特點,將體育賽事活動舉辦地從體育場館擴展至具備條件的景區(qū)、度假區(qū)、體育公園、商業(yè)中心、步行街等區(qū)域,推動完善配套設施,提升服務水平,加強安全管理,培育賽事活動品牌,將賽事活動帶來的“流量”轉換為經濟的“增量”,為持續(xù)擴大消費貢獻體育、商貿流通、文化和旅游力量。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行政部門、商務主管部門、文化和旅游廳(局),體育總局有關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有關全國性體育社會組織: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著力擴大國內需求,積極培育文娛旅游、體育賽事、國貨“潮品”等新的消費增長點,結合“消費促進年”活動,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影響力大的賽事活動品牌,發(fā)揮體育賽事綜合效益,進一步促進體育與商務、文旅深度融合發(fā)展,充分釋放消費潛力,體育總局、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決定開展“體育賽事進景區(qū)、進街區(qū)、進商圈”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體育總局有關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有關全國性體育社會組織以及各地體育、商務、文化和旅游部門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需制宜,結合運動項目特點,將體育賽事活動舉辦地從體育場館擴展至具備條件的景區(qū)、度假區(qū)、體育公園、商業(yè)中心、步行街等區(qū)域,推動完善配套設施,提升服務水平,加強安全管理,培育賽事活動品牌,將賽事活動帶來的“流量”轉換為經濟的“增量”,為持續(xù)擴大消費貢獻體育、商貿流通、文化和旅游力量。

二、工作內容

(一)加強協(xié)同聯動。鼓勵各地體育、商務、文化和旅游部門加強溝通、密切協(xié)作,開展調研、摸清底數,了解景區(qū)、街區(qū)、商圈辦賽條件和群眾需求,選擇當地群眾喜聞樂見、參與度高的賽事活動項目,協(xié)商確定賽事活動規(guī)模、地點、時間、方式等,制定具體方案,建立工作清單,調動各方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共辦共贏的良好局面。體育總局有關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有關全國性體育社會組織要結合實際,要清單式列出可參與“體育賽事進景區(qū)、進街區(qū)、進商圈”活動的具體運動項目和賽事活動目錄,強化賽事賦能和資源導入。

(二)完善配套設施。各地體育、商務、文化和旅游部門要推動相關景區(qū)、街區(qū)、商圈結合計劃舉辦的賽事活動特點和要求,補齊短板,因地制宜建設臨時性或永久性的體育及配套設施,提升各項服務水平,充分發(fā)揮體育賽事活動的輻射、引流和帶動效應,推動體育、商貿流通、文化、旅游等多業(yè)態(tài)深度融合,進一步激發(fā)景區(qū)、街區(qū)、商圈活力。

(三)引導促進消費。各地體育、商務、文化和旅游部門要聚焦于“強”,鼓勵、支持引進國際國內一流的體育賽事運營公司,提高賽事活動的專業(yè)性和觀賞性,做好群眾參與賽事活動及相關消費的配套服務,更好發(fā)揮賽事活動的引流作用;要著重于“惠”,協(xié)調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及景區(qū)、街區(qū)、商圈區(qū)域內各類商家,在賽事活動期間推出一系列惠民舉措;要謀求于“新”,鼓勵體育、商務、文旅相關企業(yè)、協(xié)會組織結合賽事活動內容開展創(chuàng)新,設計開發(fā)有新意、有創(chuàng)意的融合產品,營造內容豐富、充滿活力的沉浸式、體驗式融合消費新場景,不斷拓展消費鏈條,充分釋放消費潛力。

(四)開展統(tǒng)計監(jiān)測。各地體育、商務、文化和旅游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數據統(tǒng)計和監(jiān)測,在景區(qū)、街區(qū)、商圈舉辦賽事活動后,要及時統(tǒng)計賽事活動對客流量、消費的拉動作用,加強分析研究,為更好開展“體育賽事進景區(qū)、進街區(qū)、進商圈”提供依據。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體育、商務、文化和旅游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立協(xié)同聯動、督促落實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統(tǒng)籌協(xié)調各方力量,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執(zhí)行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抓好任務落實。

(二)廣泛組織動員。要積極鼓勵和引導景區(qū)、街區(qū)、商圈以及各類體育、商務、文旅企業(yè)、協(xié)會組織,參與活動、跨界融合,大力培育融合消費新業(yè)態(tài)、新場景,推出便民惠民措施。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加強與宣傳部門的溝通,統(tǒng)籌各級各類媒體資源,利用電視、報刊、新媒體平臺等宣傳陣地,加大對典型經驗做法的宣傳報道,不斷擴大宣傳覆蓋面,形成社會各界支持、群眾廣泛參與的濃厚氛圍,全面提升“體育賽事進景區(qū)、進街區(qū)、進商圈”活動的影響力。

(四)確保安全有序。各地體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體育賽事活動安全管理,樹牢安全發(fā)展理念,落實屬地責任和賽事組織方主體責任,與公安、衛(wèi)生健康、應急等部門密切配合,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按照《體育行業(yè)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3版)》,從嚴從細落實各項責任措施,切實保障體育賽事活動安全。

(五)定期總結成果。各地體育、商務、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做好跟蹤總結,請于2024年7月底前向體育總局、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報送階段性報告,12月底前梳理報送全年工作總結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專項活動工作推動情況、賽事活動開展情況、相關消費數據統(tǒng)計監(jiān)測情況、安全管理成效及賽事活動目錄(含已開展和計劃開展)、典型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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