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刪用戶手機緩存”也有侵權(quán)之嫌

柳宇霆2022-11-17 14:22

(圖源:東方IC)

柳宇霆/文 近日,“得物刪除用戶視頻”一事引發(fā)輿論關注。有用戶表示,自己雙十一在得物平臺購物,收到貨后認為商品有問題,于是拍視頻準備聯(lián)系平臺,不料收到自己手機提示“得物App刪除了視頻”。當天,得物回應稱,經(jīng)核實,得物App從未刪除用戶手機相冊中的原視頻,為避免占用用戶手機空間進行刪除的是臨時緩存文件,并“觸發(fā)了系統(tǒng)攔截通知”。

目前,關于這起曝光事件,還僅有得物方面的單方回應,有關方面的正式調(diào)查也未展開,得物是否刪除用戶手機相冊中的原視頻,具體情況還不得而知,但可以確認的是,得物的確在未經(jīng)用戶允許的情況下,刪除了用戶手機中的臨時緩存文件。

或許,在得物方面看來,還有點小委屈:臨時緩存文件等于“垃圾文件”,本來就是用戶要自行處理的無用文件,就算是刪除了也無關緊要;更何況,在清理了這些“垃圾文件”后,等于為用戶手機留出了更多存儲空間,用戶感謝還來不及,怎么還能指責自己呢?

問題在于,得物擅自進入了用戶的“私密空間”。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quán),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quán),侵入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公民的房屋,風能進、雨能進,他人不能隨意進,因為房屋是隱私的城堡。其實,手機也是如此,手機是隱私空間的集大成者,內(nèi)含大量的隱私信息。即便是用戶手機安裝了某APP,也不能走進合約之外的“主人房間”。

不僅于此,得物的做法還侵犯了公民個人信息。我國法律規(guī)定,凡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jié)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都屬于公民個人信息。

在人們的手機中,不僅通訊錄等屬于個人信息的范疇,即便是臨時緩存文件,也與公民個人信息休戚相關,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

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在《個人信息保護法》中,明確“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開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明示處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圍”,“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并應當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采取對個人權(quán)益影響最小的方式”。

審視得物的做法,未曾告知用戶,即自行處置“垃圾文件”,如果不是觸發(fā)了系統(tǒng)攔截通知,可以說做得神不知鬼不覺。如果真是“垃圾文件”,那可能還好說,如果是用戶的重要文件,只是暫時或無意放在手機緩存中,就可能永久性丟失,給用戶帶來難以彌補的損失。

得物擅自刪除用戶手機緩存的做法,之所以引起公眾如此關注,主要還是因為,人們擔憂,未經(jīng)允許的侵入與擅為,讓自己的手機成為透明的魚缸,讓隱私權(quán)利和個人信息“裸泳”,給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等帶來不可預測的風險。

手機不是無法之地。當下,手機APP亂象滋生,包括“過度索取權(quán)限行為”等被公眾詬病,被列入工信部重拳整治范圍。就得物而言,之前就有被指侵害用戶個人隱私,被工信部“點名”的情況。刪除用戶手機緩存,不應看作一個偶發(fā)事件,職能部門應介入調(diào)查,該糾治的糾治,給公眾服下一顆定心丸。

(作者系法律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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